第2章(第1/4 页)
不知她是算计好了,还是这都是碰巧,就在少女消失在蝙蝠的视线之后,侠客转过身子,听到远处隐隐传来了警笛声。
爱丽丝很想留下来,哪怕是几秒也好。多看他两眼,就两眼。可是不行,她现在的身份是哥谭市的一介平民,既不美丽也没有过人的智慧。并不像小说和漫画中那样可以与英雄发生什么浪漫的情节——况且蝙蝠侠也并不是个英雄,起码他给自己的定位从来不是英雄。爱丽丝的能力有限,她只能投机取巧,做一些聊胜于无的事情,只求能帮助他。
夜幕已经笼罩了哥谭。
爱丽丝感觉到口袋中的手机发出了震动。她掏出通讯设备,又是一条短讯,显示屏上依旧写着芭芭拉·戈登的名字。
[五分钟之内你不回短讯,我立刻出门打车去你家。]
透过显示屏爱丽丝几乎能看见友人眉头皱起按键盘的模样。她克制着咳嗽几声,笑声变得有些破碎,可依旧能听出女孩愉快的心情。有朋友关心自然是值得高兴的事情,她按下拨号键,几秒等待过后,爱丽丝开口。
“芭芭拉,是我。已经没事了,晚上不安全你别过来。”
不知道电话那头的少女说了什么,本来浅浅印在脸上的笑意终于忍不住扩散开来:“明天不行,下个星期一我就回学校。到时候再说吧。没关系,你不要担心。”
“我会好好的。”
作者有话要说:这个人没能耐猜出诺兰想啥,所以7月20日这篇连载的设定会被全部推翻……这个同人请诸位当做平行宇宙来看吧。
芭芭拉·戈登,是戈登局长的妻子也是她女儿的名字。这里的芭芭拉是局长的女儿,漫画里芭芭拉还是蝙蝠女。
最后,祝愿各位入坑愉快^ ^
☆、少女的时光
爱丽丝·曼森,十七岁,哥谭人。父亲身份不明,七岁时母亲病逝,被姨母收养。十二岁姨母也因为同样的病死在家中。所幸姨母留下的遗产足够支撑到她成年。
布鲁斯按动鼠标,让屏幕上少女的资料显示完全。
但为了获得更好的教育,曼森将所有的钱到了教育支出上。十三岁那年,为了赚取生活费,花季刚刚开始的她,献出了自己的身体。
——用贞,操来换取知识,布鲁斯真不知道是说这女孩聪明,还是可惜女孩的执拗。
去年,刚上了一年高中的她突然离开哥谭,去了大都市。直到十五天前,死在哥谭郊外的女人被发现的同天,她又突然回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