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(第1/4 页)
的确,云五霜说的是中文,那男孩虽然辨不清样貌,但很明显的蓝眼睛勾鼻子和微卷的褐色头发,是一个白种人,听不懂中文也是理所当然的。
“栾,你不用装了。五年了,你应该了解的,我会做没有把握的事吗?”云五霜勾出一个温柔善良无比笑容。
那男孩沉默了一会儿,没有回答。只是低着头继续啃他手上那块干巴巴的面包。
“栾,你是不是在想着怎么继续再逃一次?我给你讲,没用的,锐和风也都来了。”
男孩马上抬头,左右而视一圈,果然发现了某两只的身影……就在不远处……并且,风风的脸色很不好看……也难怪,自己这次是用了“美人计”,很彻底地奉献了自我,把某风迷得七荤八素之后,趁机逃跑的……
虽然他承认,经过三年的相处,自己对这三个家伙已经很了解了,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也都发生了,自己想摆脱他们的想法也早不如当初的那么坚定……因为他的心是血肉做的,他可以确切地感受到,他们对自己的爱有多深厚……说一点也不感动是骗人的……
说他对他们的只有感动,也是骗人的……当爱情真的来临时,他才发现,那根本是他所控制不了的。
他可以口头上否认,但身体却常常出卖了他……他可以安慰自己,那只是生理反应,但是,爱与欲的纠缠里,到底是哪一种多一点,谁能够分得那么清呢?他其实尝试过去爱其他的人——反正以他的条件,是绝对不会缺人爱的,但结果都是——失败!明明说着不爱他们的,但是真的找别人,发展到该OOXX时,他却有一种很强烈的负罪感,最后都只能不了了之。
五年,一个不长也不短的时间,他已经从身体,到心,都很习惯了他们三个的存在。
他依旧逃离着,到最后,只变成了一种习惯,到了后来,他甚至会故意地装作不经意间留下一些蛛丝马迹,希望他们尽快找来……其实,他已经很想停下了——他已经动摇了!居然产生了想永远留在他们身边的想法……
因为这个想法。他不得不,彻底离开。因为,这种想法很可怕——这意味着,他已经真正爱上了他们,已经爱到不愿割舍,再不离开,他就只能彻底沦陷。
这一次,他逃得很彻底,他不惜从一个天之骄子,沦落为街头乞丐。
整整一年了。他还是被他们找到了……该高兴,还是,该悲哀呢?
一年之后。陌生的国度,大街上,这样子的重逢……
云云依旧是